一、安稳处工作职责
一、制定学校安全防范、综合治理,维护校园稳定和正常秩序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并制定预案;
三、指导全校二级单位签订《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台帐,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经常分析全校安全保卫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保卫、保密工作,收集、分析、上报有关信息并做好调查研究工作;
五、负责学校的治安工作,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对发生在校内及涉及校内人员的刑事、治安和政治案件进行处理;
六、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做好重点要害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
七、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户籍、身份证和外来人口管理;
九、负责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的国家安全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
十一、负责科技创安工作;
十二、维护学院交通秩序,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十四、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稳处处长岗位职责
一、处长主持全处工作,在学校党政和公安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保卫处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组织做好保卫干部的选聘、使用、培养、考核、奖罚工作;
三、负责全处财务工作,合理安排经费的各项开支;
四、组织制定完善保卫处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
五、组织制定保卫干部各项培训方案并付诸实施;
六、团结全处工作人员,调动和发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营造一个团结、和谐、凝聚、向上的工作氛围;
七、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处长外出时由副处长主持工作;
八、按时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任务。
三、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协助领导做好每年的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工作总结、请示报告的撰写、打印、上报和发放等工作;
二、负责全处的文件归档、管理和文件的打印工作;
三、负责全处的财务管理、日常报销、年底决算和年初预算;
四、负责固定资产、库房和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办公物品、日常用品的购置、管理;
六、负责本部门人员各类津贴的报表;
七、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和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户籍管理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户籍管理的政策和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校内户籍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的户籍管理,及时办理新生户口入户及毕业生的户口派遣工作。
三、负责补办师生的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工作。
四、办理师生临时借用户口卡工作。
五、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校园治安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安全保卫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明确全校的重点防范部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负责保安队伍的管理,坚持每周例会制度,坚持每日对巡逻系统的检查督办工作。
四、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办理各类治安案件。
五、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教育。
六、广泛收集信息,做好矛盾排查和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七、负责全校的安全检查,对外来务工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八、负责治安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坚持每月撰写一期治安简报。
九、增强服务意识,办事认真、不推诿,及时化解各种矛盾。
十、负责捡拾、暂扣物品的登记、保管、发还、上交工作。
十一、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校园消防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提出消防安全防范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学校颁布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学校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并做好登记。
三、严格执行消防器材操作规程,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对校内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认真保管,按期保养和维护全院消防设施。
四、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组织扑救,保护好现场,并协助有关部门查清起火原因。
五、负责学校消防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含外来务工人员)以及消防工作基础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坚持每月撰写一期消防简报。
六、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校园交通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并负责组织实施学校颁布的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校司机、车辆的登记、备案、建档和咨询工作。建立健全交通管理档案。
三、做好学校机动车的交通安全工作,协助处理师生出现的交通事故及善后工作。
四、负责办理校内机动车“通行证”和校区内交通设施的维护与更新。
五、负责校园非机动车管理工作,
六、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综合治理工作职责
一、修订完善全校年度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二、负责收集整理、健全综合治理档案。
三、每季度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四、负责年终综合治理验收工作。
五、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九、政治保卫工作职责
一、研究高校政治保卫工作的新情况,严格遵守法律和政治保卫工作有关政策,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要求做好重点人员监控工作;
二、充分利用、发挥学生信息员和学工部门的作用,掌握学生动态,遏制不安定因素的发生。
三、关注学生社团活动,禁止校外人员来院串联,搞非法活动,减少不安定因素。
四、密切注意非法组织的动向,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参与者的思想工作。
五、对敏感日期和重点人要做到心中有数,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及时做好工作,防止群体事件发生。
六、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十、技防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负责学校技防工作的实施。
二、负责建立、完善和管理技防体系,对学校门禁系统、防入侵报警、火灾报警、求助报警及周界报警进行统一规划。
三、负责处置设防区域发生的各类案(事)件的信息查询、录像资料查看、刻录、取证和查破工作,并做好上述案件材料归档工作。
四、负责技防设备的检查、维护、报修和管理工作。
五、建立健全技防工作规章制度和各项基础档案资料。
六、熟悉技防系统工作原理、点位布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监视设防部位。
七、负责技防日常值班人员的培训、管理和检查指导工作,严格执行中控室管理规定。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校卫队队长工作职责
一、组织校卫队的政治理论学习,统一队员的思想和认识,增强队员的工作责任心;做好队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团结队员,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二、负责校卫队的行政管理工作,提出队员的选用建议,根据实际和需要合理的安排和协调各项勤务工作。
三、定期并认真总结工作,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保卫队和服务队的良好形象;
四、认真做好校卫队的各项考核,奖优罚劣,调动全队队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督促、检查校卫队的勤务工作,及时处理和上报各种问题及情况。
六、组织日常训练、专业训练及业务学习。
七、按时、准确的报领校卫队的工资和劳务及劳保用品。
八、努力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十二、门卫制度
为了加强校门管理,维护校门治安秩序,保障校园安全,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凡来我院进修、补习和参加各种办班学习的人员,一律凭保卫处签发的会客单出入校门。
二、骑自行车、三轮车出入校门,须下车推行。
三、外部机动车辆进入学院需停车办理手续,填写会客登记单,接受门卫检查,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校门。
四、校外人员来访,必须检查登记后,方可进入校门。
五、节、假日来学院参加锻炼的人员需填写人员登记表。
六、携带或运载物品出校门必须持所在单位开具的有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持物出门证”,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出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