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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 你我同行 发布时间:2019-04-12    

          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提到国家安全,你首先会想到什么呢?也许是保卫国家不受侵略、战争的威胁,保卫国家领土完整等。其实“国家安全”不仅局限于此,还有社会、经济、科技、资源、生态环境、网络安全……

关于国家安全,这些我们要知道!

【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生存和发展权利、利益的总和,包括国家政治体制不受侵犯;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安定不受威胁;国家秘密不被窃取;国家工作人员不被策反;国家机构不被渗透;人民生命、财产不受外来势力的侵犯等。

【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

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是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包括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

【总体国家安全观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4月15日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主要包括"五大要素"和"五对关系"。"五大要素":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五对关系":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

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策划、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它破坏活动的。

【相关法律】

《国家安全法》《刑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国防教育法》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义务?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根据《国家安全法》第八十条规定,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应在哪些方面提高警惕,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可能泄露时,我们应采取哪些措施?

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如何防范网络泄密?

不将涉密计算机联接互联网;

不将私人计算机联接涉密网;

不将私人信息存储涉密移动载体;

不将涉密信息存储私人移动载体;

不将存储或曾经存储过涉密信息的移动载体联接互联网;

不在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或传递涉密信息;

不将计算机在涉密网和互联网之间交叉联接;

不将移动载体在涉密计算机和联接互联网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不将私人手机、数码相机、播放器等电子设备联接涉密计算机;

不得以军人身份在互联网上开设博客、聊天交友、应聘求职。

哪几类网络行为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明确规定了三类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终遭受损害;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中断计算机网终或通信服务,造成计算机网终或者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如何举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为加强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线索的举报受理工作,自2018年4月15日起,国家安全部开通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gov.cn,接受组织和个人的举报信息。

任何组织和个人可通过登录该网站,对发现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情况线索进行举报,也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举报受理电话12339进行举报。国家安全机关将依法受理举报信息并对有关组织和个人依法举报的行为予以保密。对举报属实、为维护国家安全作出积极贡献的,国家安全机关将予以奖励;如借举报名义故意捏造、谎报情况或诬告他人的,妨碍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造成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国家安全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国家安全教育日,我们这样做!

在我国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为在师生中进一步普及国家安全观,提升安全意识,携手打造安全、绿色的北印校园,学校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主题活动,欢迎大家踊跃参与!

一、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4月15日(星期一)中午12:30

地点:本校区食堂门前

2.主要内容

(1)活动当天,同学们可在现场领取国家安全宣传页、安全绿色校园宣传单页等。

(2)现场将会有精彩的有奖答题活动,以回答问题形式普及《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知识,每张卡片3道题,全部答对并将卡片贴到展板墙上可以领取奖品。

(3)在现场可以写出自己对国家安全的建议,贴在展板墙上,并择优在微信推送上发布。

(4)活动现场还会为大家邀请到相关法律老师,可以咨询法律问题及知识。

二、网络安全知识讲座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4月下旬

地点:综合楼会议厅

2.主要内容

网络安全知识普及、现场演示、现场互动等。

三、“中国大学生在线”专题展示投稿

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在线开设专题活动,集中展示各地各高校工作动态、学习资源、特色创新活动、“朋友圈谈国家安全”大学生互动自拍KT版创意组图等。欢迎大家积极参加投稿,投稿形式不限,如图文、组图、视频等,鼓励创新形式。

请投稿至中国大学生在线https://www.univs.cn/头条频道—校园头条栏目。

标题:国家安全日 |**大学******

    投稿流程详见:

    https://news.univs.cn/xwt/201706141162022.shtml

第一批投稿截至时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