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避免户口迁移工作中出现失误,现将户口迁移过程中注意的事项明确如下:
一、毕业生如何填报户口迁移地址
(一)户口迁移地址填写依据
1、迁往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解决户口的按照《三方协议》上户口迁移地址进行上报。
2、迁回原籍
用人单位不能为毕业生解决户口或毕业生出国学习等情况(毕业去向填写“二分”的)户口迁回原籍,户口迁移地址按照原籍家庭户口的户主页上的地址进行上报。(如有家乡拆迁、房产变更或异地考生等情况造成原籍户口地址变动的,一定要与家长核实家里的户籍地址,盲目上报户口迁移地址会造成落户困难)。
3、考上研究生或博士生的毕业生
不填报户口迁移地址,需要学生本人拿《录取通知书》和《入学指南》(有户口迁移注意事项的一页)到学校安稳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4、休学、延长学制、二学位、退伍和留档的学生不填报户口迁移地址,由二级学院统一报送名单。
(二)户口迁移地址填写要求
1、要求全面详细,户口迁移地址要精确到门牌号。例:XX省(直辖市)XX市XX县(区)XX镇XX村XX号或XX省(直辖市)XX市XX县(区)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号。
2、要求准确无误,户口迁移地址不能出现白字(包括音同字不同)、错字。
二、毕业生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1、户口迁往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的《同意入户证明》在有效期内到迁往地派出所录指纹、照像办理落户手续。
2、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家里的《户口本》在有效期内到迁往地派出所录指纹、照像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是一项严谨、细致的工作,关系到学生本人的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学院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名办理过户口迁移的同学。若有疑问请及时与安稳处户籍办陈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0261047。
北京印刷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处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