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11级本科生身份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2
关于办理11级本科生身份证的通知
2011级本科生户口迁移的学生落户工作已完成,现需要办理新的身份证,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需要办理新身份证的人员:
办理过《户口迁移证》的京外11级本科学生。
二、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由二级学院学工组安排,并提前一天通知保卫处户籍办公室以便与公安局预约。
三、办证要求:
1、穿深色衣服;
2、提前整理好头发,必须露出五官特别是要露出耳朵和眉毛;
3、必须携带旧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需到二级学院学工组开丢失证明;
4、每人需要携带一支黑色碳素笔签字笔;
5、每人必须携带20元工本费,可以以班为单位集中收齐,但必须写好详细清单。
6、必须以班为单位或学生工组统一组织自行到大兴区公安分局户政大厅(乘地铁到黄村西大街站下车从东北出口出站,向北前行约50米)。
7、到户政大厅后,要服从组织人员的指挥,不准大声喧哗,自觉维护好大厅的工作秩序。
8、所有办理过《户口迁移证》的京外11级本科学生必须办理新身份证。
北京印刷学院保卫处
201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