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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滞留学校两年以上往届毕业生户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1    
 
关于清理滞留学校两年以上往届毕业生户口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做好本市高校未落实工作单位京外生源毕业生户口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公人管字【2003618号)文件,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大兴开展集体户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凡毕业超过2年户口未迁出的往届毕业,户口应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北京印刷学院保卫处201698日《关于开展集体户清理整顿的通知》的期限,以下26名同学(名单见附件)于20161121日起,由属地公安机关将依据618号文件精神和《大兴开展集体户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作户口迁回原籍处理,注销北京市户口;但本人必须到学校保卫处办理迁出手续,领取本人《户口迁移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入户。请广大同学、校友、教师相互转告为盼。
      附件:
      雷宝增、周环雷、李春雷、朱  伟、刘  超、熊  杰、刘滨缘、王 廉、  
        宇、张  博、王  飞、徐学霁、雷雯雯、依雪婷、孙  静、戚筱池、
        璐、裴  培、张  璨、刘亚秋、周  华、耿  晶、田少静、王小红、
     王小民、莫仲平、王先平、刘  云、沙  涛、王  靖、勾启辉、蒋学文、
      畅岩海、李锐川、吴大伟、许  鹏、张  默、张  毅、杨  明、袁  林、
        超、陈艺天、张皓俞、徐文娟、娅  茹、果凤双、冯晶怡、彭立春、
       张丹丹、周  冲、沈世婧、郭梦琦、王  钰、李炫林、王蓓蓓、尹  源、
        骏、郭  欣、王  斐、张锐玲、栾  婕、党  冉、董  为、李 
 
 
北京印刷学院保卫处
2016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