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暂住在校内临时工进行统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3
关于对暂住在校内临时工进行统计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临时工的使用管理,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于暂住校区内各单位聘用的临时工进行统计,敬请各部门配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聘用的临时工(包括承包院内的实习工厂、商业、工程等行业的承包人及工作人员),凡住在学校内部的都必须统计(含康庄校区和西校区)。
二、用工单位的负责人按照保卫处印发的《北京印刷学院暂住人员统计表》进行填写统计(统计表见附件)。
三、请各部门务必于2011年3月20日前将统计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henwei@bigc.edu.cn内,同时将纸质版连同临时工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保卫处109室刘老师。
保 卫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