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级、来访单位车辆进出校园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4
关于上级、来访单位车辆进出校园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单位、有关人员:
为了保障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兄弟院校、合作单位等来访人员车辆的顺利进校,同时遵守学校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车辆进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来宾车辆一律从学校南门出入;
2
、学校及各二级学院、单位举办大型学术论坛、重大会议及活动等,由活动主办单位提供来宾车辆车号、具体时间到保卫处备案后,凭临时车证、请柬、邀请函免费进入校园指定地点停放。
3
、各二级单位邀请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兄弟院校来访、合作、交流,需经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提前报保卫处备案。
4
、公安、消防、军警、邮局、清洁等特种车辆可由学校南门进出。
本通知自
2011
年
11
月
1
日
开始执行。请各单位、相关人员协助、配合。
学校办公室
保
卫
处
2011年10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