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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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滞留学校两年以上且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往届毕业生户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9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做好本市高校未落实工作单位京外生源毕业生户口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公人管字【2003618号)文件,和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户政大厅的要求,凡毕业超过2年户口未迁出且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往届毕业,户口应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以下26名同学(名单见附件)请于2012627前,到学校保卫处将户口迁出,过期不迁者,公安机关将依据618号文件精神将户口做迁回原籍处理,注销北京市户口,但本人必须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本人《户口迁移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入户。请广大同学、校友、教师相互转告为盼。

附件:

  辉、吉延东、李  珍、齐杨文、茌有辉  、王顺芹、张鑫野、

邵家福、陈绍川、张运福、边  谦、葛正科、汪麦荣、张善英、倪  娜、

许继刚、杨罗晨、李  田、胡剑波、吴举杰、桂  明、王  俊、高新程、

刘海涛、韩彤宇、

 

 

 

 

北京印刷学院保卫处

201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