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残破自行车的通知
关于清理残破自行车的通知
为了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学校将对本校区和北校区校园内长期无人骑用的残破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集中清理时间2015年4月21日—5月5日,认领时间为15天(2015年5月6日—5月21日)。
2、认领要求:
(1)认领人必须持自行车购买票据和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到保卫处进行认领。
(2)严禁冒领,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联系电话:
保卫处交通办公室(本校区综合办公楼122房间);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60261256。
校本部物业管理部;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60261207。
后 勤 处 保 卫 处
2015年4月21日